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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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3802
  英文名称:Hunan College of Chinese Medicine
  (二)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卫生厅
  (三)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国家公办普通全日制医学高等专科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高家坳
  网址:www.hntcmc.net
  邮编:412012
  电话:0733-8519008 8519048
  传真:0733-8519168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五)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同时我校也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六)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七)招生体检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学校视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3、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办理,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4、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学校投档线最低分遇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录取;
  (九)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十)我校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咨询电话:0733-8519008;8519048),也可在本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颁发
  (十一)学费将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十二)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600--1200元/生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后学校协助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特困补助金。
  (十四)学校建立完备的奖学、助学金制度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级奖学金;
  2、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3、学校对贫困学生设有一定量的特困助学金。
  (十五)学生毕业时,德、智、体考核合格,颁发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网址:www.chsi.com.cn);毕业生学校推荐就业。
  五、附则
  (十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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