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学院代码10867。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院主要承担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学习,2008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新生录取
1.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学院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的考生中,先按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按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参加全国高考英语考试的考生。
6.文秘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7.国际商务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8.物流管理专业,为企业订单培养,要求男女生比例为3:1。
9.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10.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1.培养费 各专业的培养费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2.住宿费 学生住宿为公寓式管理,根据公寓结构和条件的不同,住宿费标准为450~850元/学年·人。直供热水使用费200元/学年·人
3.课本费 预收课本费4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五、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1.奖学金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综合奖学金、永凯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推荐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广州助学金等。
2.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3.助学贷款 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 由学院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决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监督办公室 设在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电话0771-3248723。
七、招生纪律
1.学院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认真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严格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精神,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共同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八、新生入学和入学复查
1.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校。
九、证书
学院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德育、体育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招生咨询
相关的专业介绍、培养费、奖学金、助学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学院招生信息网。本章程由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 邮政编码: 530007
咨询电话: 0771-3243821 传真号码: 0771-3278454
学院网址:http://www.gxcme.edu.cn
电子邮箱:zb@gxcme.edu.cn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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