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招生政策出台 品德突出考生可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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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莉) 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昨天发布。今年高考照顾对象范围确定,“现役军人子女”照顾范围缩小,对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的照顾政策首次明确可加20分。另外,今年有关定向生和非定向生照顾政策取消。

  记者了解到:照顾对象可享受“优先录取”、“加10分”、“加20分”、“降低分数要求20分”等优惠政策。今年高招在可以“优先录取”的照顾对象中增加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原有的“现役军人子女”范围缩小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今年首次明确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的照顾政策,这类考生经有关单位推荐,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降低分数幅度不超过20分。考试院表示,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取一项分值作为附加分投档,不作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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