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要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评价考核体系,把能耗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推出“节能减排与管理创新高级研修班”,通过宏观经济分析与十七大报告及节能减排政策的解读,加深对节能减排意义、措施和任务的理解,掌握实施节能减排的途径与措施,了解获得政策与资金支持的渠道,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与管理水平,具备创新能力、领导艺术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课程体系】(7天,56学时)
宏观经济形势与节能减排十七大报告与节能减排政策解读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节能减排任务与措施节能减排投融资管理
国际经济形势与能源形势分析;十七大报告提出哪些政策导向?高耗能企业行业节能减排发展战略企业资本运作与投融资管理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节能减排要求与目标;企业能源审计;节能环保领域贷款融资、税收的相关支持政策;
中国能源形势、战略与节能减排。《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解读;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有关标准与评价考核体系。高耗能行业投融资案例分析;
《节能法》解读。 投资决策的原则、方法与程序。
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实施节能减排的途径与能效对标实施创新管理与创新思维节能减排的经验介绍与案例分析
最新节能减排技术介绍;国内与国际节能减排政策分析与利用;创新之改变心态模式----态度、目标、坚持、光明思维;发达国家节能减排案例分析;
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案例。CDM、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克服思维障碍----定势、偏见、惯性。国内节能减排经典案例分析;
企业能耗考核实施方案与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企业能耗考核实施方案与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 节能技术及案例分析。
【培训对象】
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副总、节能部门主管;
各发改委、经贸委及地区政府部门主管节能减排及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节能协会、学会、节能监测中心、研究院/所、环境治理部门负责人;
节能投资、节能服务公司、设备制造商。
【学习认证】
完成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节能减排与管理创新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可在清华网站查询和认证。
【教学安排及费用】
2008年4月18日-24日,4月17日报到,脱产培训7天(6天课程,1天参观考察)
【培训地点】清华大学
【培训费】6800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证书费、教学管理费等),协会和学校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报名申请与交费方式】
学员将详细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传真至010-62789770。学校根据学员报名先后顺序和招生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传真缴费通知。学员在三日内将学费电汇到清华大学下列帐号,学校确认收到学费汇款单传真件后,再传真入学通知书。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256)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帐 号:0200 0045 0908 9131 550 汇款用途:节能减排与管理创新班
(请将汇款凭据传真至010-62789770,注明姓名及发票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