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志愿填报在平稳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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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每年高考考生和家长都会在志愿填报上绞尽脑汁、费尽思量,“考得好不如报得好”一时成为考生和家长共同面对的难题。

  怎样限度地保护考生的利益,减少高分落榜,将这场博弈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北京、上海等地将在今年高考中采取“平行志愿”填报方式。一时间,“平行志愿”成为很多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

  何为平行志愿?它与原来的志愿填报方式有何不同?它对考生乃至高校会有什么影响?

  所谓平行志愿是相对“分级志愿”而言,其原则是“分数第一,志愿顺序第二”,即先按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从分考生开始,按其志愿顺序、院校招生计划及规定的比例投档。而传统的“分级志愿”投档原则是“志愿顺序第一,分数第二”。

  平行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的A、B、C等志愿是平行关系。在平行志愿框架里,实行“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所谓成绩优先即高分先于低分投出;所谓遵循志愿即投出后依照A、B、C的顺序依次检索。只要考生成绩符合任何一个志愿点院校(A或B或C)的投档线,该生档案即被投出。

  平行志愿:在平行中寻找结合点

  1 平行志愿透视

  平行志愿的设计和改革初衷

  “平行志愿”对全国绝大多数考生来说是一个新名词,而对于湖南的考生来说,已经不再陌生。2003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就开始在全省实行“多个并列志愿”和“多次征求志愿”的办法,尊重和满足考生的自主选择权。随后,江苏省、浙江省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开始采取平行志愿的做法。

  2003年,湖南省从改革志愿设置入手,开始全面推行多个并列志愿的办法和多次征求志愿的办法。在每批次志愿录取完成后,对按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全省在统一的时间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再次向上线未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

  2005年,江苏省继湖南省之后成为第二个“平行志愿”的实行者。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位负责人回忆当时的背景:在实践中发现,过去每批次的4个志愿中,由于其他志愿的录取率相对较低,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就有可能降低到下一个批次中录取,个别考生甚至因此落榜。

  因此,2005年江苏教育考试院对志愿填报作出调整,改变以往高考志愿设置的模式,在普通类院校的各录取批次中,取消以前设置的院校一、二、三、四志愿,改为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加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普通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及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可以填报“A、B、C”三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可以填报“A、B、C、D、E”共5所院校,每所院校中由此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007年,浙江省志愿填报方式也进行了改革,正式进入了“平行”行列,其目的之一也是为了避免高分考生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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