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造假状元录取资格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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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是否会因民族成分造假而被取消上大学资格,是最近很多人关注的问题。30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处得到证实,何川洋因违规更改少数民族成分而被取消少数民族加分资格,但其录取资格仍保留。保留的理由是:何川洋造假一事在考生加分资格公示期间已被查处,其行为尚未构成加分事实。

这样的解释显然难以服众,因状元身份而使法外留情,这只会破坏公众对规则公平性的信仰,进一化强化公众对制度的不信任。

以公示期间被查处,尚未构成加分事实为由放何川洋一马,这并不符合制度规定。按照国家民委、教育部和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身份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有关责任人员也将受到处理。

三部委规定的意思非常明显:只要发现改了民族成分,考前发现的要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发现的要取消录取资格,并没有为这种的处理设置什么例外情形和宽容条件。所以规定如此严格,因为高考(论坛)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而改动民族成分是一种严重危害高考公平的恶劣行为。实际上,许多类似何川洋者已经受到严惩,比如2007年西藏4名高考状元中有3人就因相似原因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何川洋法外开恩,这对那些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人,和那些安分守己老老实实的人公平吗?

有关部门可能会辩称,已经对其父母作出最严厉的惩罚———免去其父县招生办主任的职务,让其母县组织部副部长停职反思,不必再对其子作那么严重的处理了。父母的处理归父母,孩子的责任归孩子,这是两码事,不能相互替代,父母不能代子受过。三部委的规定说得很清楚,最主要的是处理违规的考生,是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有关责任人也将受处理”只是附带的。只有这种直接严惩考生本人的处理,直接影响考生的前程,才能遏制愈演愈烈的身份造假。

很多人会说这个年轻人很无辜,我并不认同,一个快20岁的成年人,在高考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不可能不清楚变更民族成分所包含的利益和造假意味着什么,不可能“根本不晓得是怎么回事”。即使许多事情都是他为官的父母操作的,但他作为可能的受益者和有能力阻止这种造假的人,应该为这种造假付出代价。

许多人会很不忍心非常惋惜,不忍看到一个高考状元就这样被取消录取资格。没有办法,订立了制度就该严格遵守。所幸,天无绝人之路,何川洋的母亲透露说香港大学已经向他伸出了橄榄枝,这也算是一个不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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