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河南省招办举行发布会,公开了今年高考数学只得了1分的开封考生邢如风的答题卡,至此“1分试卷评卷有误”的质疑应声消散,但高考成绩复核为何不能查看试卷等问题,仍引起很多争议。
数日前邢如风要求查卷,河南省招办拒绝,引发舆论强烈反弹;而今迫于舆论压力,组织了新闻发布会,报道称之“特殊”,当为“特事特办”,只是个案性质,而不具普适性。
河南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郑观洲也说出了“难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高考前考卷属‘’;评卷结束后,考卷和答题卡是作为‘秘密材料’管理,不允许随便公开。”,那么,只能说,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也恁固步自封了!
高考成绩自是可以查询的;而在理论上,高考答卷与高考成绩又有何质的区别呢?!事实上,同样在河南,2008年7月,兰考县考生刘中锋就曾以“要求招办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其高考试卷信息”诉河南省招办,最终法院判令胜诉。
那么,揆诸现实,而今在技术上又能否做到将高考答卷发布——以备考生查核呢?高考成绩是可以通过声讯查询的,是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的,高考答卷为什么就不能搬诸网上呢?我相信,以今日网络技术之发达,完全可以做到。平时常看报纸的电子版,数十以至整百个版面,在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同时,数小时内就可庶几同步的上传至网络形成“数字报”,高考答卷为什么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仿而效之的也制作成“数字报”呢?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导江国华教授称:“教育部将高考试卷、答题卡设密是有法律依据的。”——“即使过了保密期,高考试卷和答题卡也不能随意公开,因为其中涉及个人隐私问题。”,固有其道理。但,譬如有的报纸的“数字报”是须付费的,只有付费用户才可以阅读;那么,倘高考答卷也能“数字化”的话,又可否通过一定的程序设置,“一一对应”,使考生的答卷只限本人才能查看,以规避此问题呢?
河南省招办主任杨智磊说:“如果允许个人看卷,就意味着要逐一进行评卷解释,按照目前招办的人员状况和两个月内完成高校录取工作的时间限定,招办无法满足这么多考生查看试卷的要求。”说白了,在人力、物力的投入之外,所顾忌的还是“翻案”问题。但是倘高考判卷是公正的,权威的,那么就应当有信心对答卷进行发布,应对查核,接受监督。——以常理推之,高考判卷若出现失误,也当是小概率事件;而假若真有失误发生的话,有错又岂应不纠?关涉到考生的前途、命运问题,又岂当不负起责任?同时,也应当相信考生和家长,又有几多人会没事找事,没“错”找“错”呢?!
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也当与时俱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