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志愿指导: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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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4月,各所高校开始陆续发布招生章程。一些家长在了解高校招生信息时却发现,一些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的部分内容“好像不太一样”。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招生章程有法律效应
  据悉,高等学校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当年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制定后,必须经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招考专家告诉记者,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法规性文件,高校此后招生的依据。
  招考专家解释说,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也就是说,招生章程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招生简章更像广告
  据了解,很多家长搞不清楚招生章程与招生简章的区别。以往就曾有家长因将两者混同,没有仔细阅读章程内容,忽略了报考限制的规定,最终导致考生落榜。
  专家介绍说,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作用,而招生简章基本不具备。此外,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而报考的核心内容,比如录取规则等是不公开的,且一些内容还可能存在夸大嫌疑,更像广告。
  根据规定,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等17项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而且必须真实、准确。因此,考生在查阅高校招生信息前,一定要看清学校提供的是招生章程还是招生简章。
  仔细阅读招生章程
  目前,各高校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专家提醒考生、家长,招生章程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要仔细看,特别是一些特殊要求。比如,有的学校明确要求不招收非第一志愿或只招收部分第二志愿成绩优秀的学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等。这些在填报志愿时都必须注意。
  此外,一些高校不招收往届生,对录取学生的男女比例也有要求。因此,考生如发现自己不符合学校要求条件时,一定不要勉强。
  新闻链接
  招生章程的内容一般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者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习形式(全日制、网络教育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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