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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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8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1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500万元,图书105.2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本科专业: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营销方向)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只招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2、专科专业:商务英语、旅游英语、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中职升高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4、其它本、专科专业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货物运输方向)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方向)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050201
英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4
文史、理工
文学

050201
英语(翻译方向)
4
文史、理工
文学

050207
日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050202
俄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会展管理方向)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020104
金融学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110203
会计学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020103
财政学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注册理财规划师方向)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110204
财务管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理工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方向)
4
理工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强化方向)
4
理工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营销方向)
4
理工
管理学

6203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文史、理工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文史、理工


620505
物流管理
3
文史、理工


660110
商务日语
3
文史、理工


660108
商务英语
3
文史、理工


660109
旅游英语
3
文史、理工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
3
文史、理工


640101
旅游管理
3
文史、理工


620503
商务管理
3
文史、理工


620401
市场营销
3
文史、理工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
3
文史、理工


620102
税务
3
文史、理工


620203
会计
3
文史、理工


620106
金融保险
3
文史、理工


620201
财务管理
3
文史、理工


620405
电子商务
3
理工


590108
软件技术
3
理工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理工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理工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 二等1500元/人/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500元/人/年
  六、获奖说明
  1、2005年被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2003—2005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党委”。
  2、2005年被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2005年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3、2007年被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评为“优秀科研集体”。
  4、2007年荣获中华职业教育社 “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 (东北一所)。
  5、2008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2004-200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6、2008年我院获得第二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管理信息化应用技能与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
  7、2008年我院获得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全国团体外汇组冠军。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本科115%;普通专科105% 。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6、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要求的专业中。
  7、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专业设置情况
  见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九、新生资格复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758、86208787 、86208881
  81623081、13842666388
  传真:0411-86208998 邮编:116052
  网址:www.luibe.edu.cn E-mail:zsb6699@126.com
  QQ:919940715、47272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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