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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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批次在各省(市、区)有不同,有关详情等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6000-7500元/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七年制学生第一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一并公布)

  2.住宿费:标准为 1200 元 /年/人。

  3.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当年重庆市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0.2%);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数3%);③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25%):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①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②二等奖学金600元/年。

  3.社会捐资助学

  4.学校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各专业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相关管理规定者,毕业时分别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七年制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论坛) 毕业证及学士、硕士学位证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代理招生,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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