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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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未设考点省份不要求),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录取。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 高考(论坛)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100)×60%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⑤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9.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总分[(文化成绩总分×30%) (体育专业成绩×7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2009级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年。

  十一、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

  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外,我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联通奖学金、动感地带奖学金、长飞奖学金、中塑在线奖学金、郭长波奖(助)学金、校友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等。

  我校已建立起“奖勤助贷减免补缓”的综合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等措施完成学业。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处

  2. 邮政编码:400065

  3. 招生咨询热线:023-62468661;023-62468662;023-62468663

  4. 学校网址:www.cqupt.edu.cn;

  5. 招生信息网:www.cqupt.edu.cn/z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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