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济南大学 学校代码:10427
第五条 学校位置:济南市济微路106号 邮编250022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
学校前身之一原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始建于1948年8月,是原国家建材工业部在全国按地域分布设立的四所部属高校之一,1998年7月,学校划归山东省管理;原济南联合大学的前身为1978年建校的济南师范专科学校和1983年建校的济南职业大学;2000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和济南联合大学合并组建济南大学;2001年4月,原民政部济南民政学校和原山东省物资学校并入济南大学;2007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并入济南大学,实行科教一体化。
第八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特点: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现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现设学院21个、教学中心2个。拥有本科专业6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二级学科、专业61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个,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30个,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9个门类。济南大学办学时间长、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完善。为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选择社会需求比较旺盛的本科专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很好的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我校特实行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自2009年始,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照学科大类招生,分类招生计划详情见我校招生简章。
学校校园占地16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1.2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396.9万册,期刊14149种,引进和自主开发大型网络数据库总容量达到16T。拥有现代化的校园计算机网络和数字化校园环境。
近年来,济南大学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成一所综合性、开放式、国际化、有特色的国内外知名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济南大学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济南大学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