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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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2、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应高于100%。

  3、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学校对符合教育部、各省市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将视其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2009级新生实行按大类培养,一年级结束后自主选择专业。学校现有68个本科专业,学校将其中45个专业分为动物科学类、应用化学类、水利土木工程类、经济类、管理类、食品与生物工程类、机械电子类、应用生物科学类、艺术类、计算机技术类等十大类。在招生时仍按照专业招生,经过一年基础课学习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学习成绩在专业前10%的学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其余90%的学生可在大类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6、除英语(论坛)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8、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的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共分两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

  9、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包括中德合作、中英合作两个项目。

  中德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其中第一学年集中学习德语,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本项目是完整引进德国学士学位课程的项目:凡德方开出的课程,从课程设置到教材、资料,从主讲教授到辅导助教,从教学方法到考试模式,全部从德国引进。完成学业经考试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埃森经济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中英合作——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制四年,全部在国内完成,是工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一学年主要完成英语强化教育(中英双方共同进行)及部分公共基础课,从第二学年起,学生将完成专业的全部必修课程及英方9门专业课程的学习。英方课程由英国皇家农学院派教授到中国授课,全部使用英语,并采用英语原版教材。本项目培养的学生既具备在食品生产方面进行科学研究、质量监控、分析检测的能力,同时还具备食品流通和国际贸易的优势。完成学业经考试合格,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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