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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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五条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录取政策,全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录取结果将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学校简介

  第七条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 10441。  

  英文译名ShandongUniversit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 。  

  第八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第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学校简介: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至长清大学科技园。

  学校设13个二级学院,有中医学七年制、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眼视光学、营养学、应用心理学、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英语(论坛)、法学、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学等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生物医学工程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设有中医文献、天然药物等4个研究所,另有6个研究室。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2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中医药经典理论实验室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周围血管病、老年病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细胞生物学、中药质量分析等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有6个“泰山学者”岗位学科,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山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13个,山东省重点专科4个,铁道部重点专科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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