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09年全日制招生章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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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专业分数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均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以下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学校网址:http://www.lsxy.com

  招生办网址:http://zsjy.ls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78-2271180 (含传真)

  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lsxy.com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78-2895623(每天上班时间)

  第十九条 学校学历证书颁发按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起草,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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