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5、公共事业管理和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录取工作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一志愿报考我校,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校考的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获得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学校将根据予以录取。
8、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并获得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公示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9、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du.cn/zsxx)查询。
10、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600元/人.年,其中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园林、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2个专业为2500元/人.年,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人.年。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学生均可享受每年300至1500元不等的专业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xszj.njau.edu.cn/zsxx
九、其他
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