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09年招生章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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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建筑动画)16000元/年;艺术设计15000元/年。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

  五、奖学金制度:

  1、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奖励、资助, 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学院按有关规定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学历及学位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毕业证书, 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学生就业:

   学院主动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 优势和多年的就业渠道,积极面向全国各类企事业及机关用人单位推荐应届毕业生。

  八、其它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本章程解释权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82222 85183333

  传真:0431-85190011

  网址:http://www.jladi.com

  E-Mail:jlzs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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