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专业名称(本科) 依据标准 收费标准(元/年)
英语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3500
俄语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2000
朝鲜语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3000
日语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3500
汉语言文学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0000
应用心理学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0000
汉语言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0000
广告学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300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4000
音乐表演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4500
通信工程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2000
电子信息工程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2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2500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2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2000
经济学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2500
会计学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500
财务管理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500
工商管理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000
市场营销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000
旅游管理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000
对外汉语(新增本科)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新增本科)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5000
新闻学(新增本科)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4000
应用韩语(专科)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0500
数控技术(新增专科)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0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新增专科) 吉政办发[2007]28号文 11000
12、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13、学校联系电话:(0431)84802030、84802035、84802333
传 真:(0431)84849991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蔡老师14、网 址:www.ccugh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