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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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学院代码:12622

  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旺龙新区学院路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特色: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的专业优势,以“市场导向,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发展个性”为特色,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推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和本科各专业实行双专业与主辅修制。

  二、招生地区

  我校面向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江西省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艺术类专业及园林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3、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论坛)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4、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录取操作办法:

  (1)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含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原则上不录取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

  (3)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学院排序分数)优先原则,结合综合素质分确定考生专业。不录取既不填报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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