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审题方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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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附加的限制 有些题目有附加的题外条件,一般称作“要求”,审题时要明确它的附加限制。

  整体审视法 整体审视法,顾名思义,就是写作者从整体上去审视作文题目。对作文题目,从题意、题型、选材范围、文体要求、表达方式、写作要求,直到根据写作者自身条件可能引发出的题旨、情感、内容等等作同步审视。

  这不是什么新的发明创造,这是事物运动状况的本来面目。审题的过程,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思维活动过程。在快迅审题过程中,人们的思维活动不可能慢条斯理,不可能按部就班,不可能一一分解得那么细地来考虑,而往往快速地从整体作审视的。如同突然地被介绍认识一位新的朋友,人们总是对新朋友一眼望去,有一个整体印象。高矮、胖瘦、肤色、容貌、服饰、气质、风度、谈吐等同时映入脑海,而决不会一一分解作观察的。同时,自身对这位新朋友印象的深浅、好恶、喜厌,是愿意交往还是回首即置至脑后等等,也是从整体作出大体的判断的。作文的审题,也是这样。

  快速审题的整体审视,是主客观统一的审视,即对客观作文题目与写作者主观能力和条件的同步审视。它是理、情和事实材料的综合审视。整体审视法强调写作者、审题者内省自身。大家知道,审题的目的任务是为了表现由题意而生发的题旨,从而写成一篇文章。因此,审题当然要把握准题意,以免下笔千言,离题万里。通常情况下,写作者、审题者自身往往被引向只知揣摩题意,而不揣摩自身对作文题目题意的理解有什么新的发现,不考虑自己因题目而引起的情感,不审定自身表现或阐发题旨所具备的能力与条件。

  总之,快速审题的总体审视法,就是要在一段时间内,把握准题意和要求,根据自身对题意的新发现和自身的努力与条件,快速作出写什么和怎样写的决断。它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快速审题的方法。

  同步审视法 非快速作文审题时,对作文题目的命题意图、写作对象、选材范围、中心表达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分步进行分析、推敲。快速作文的审题不能这样按部就班的进行。同步审视法要求对题旨、题材、中心、重点、体裁都作同步审视,也就是说,一览无余,同步完成,不再按部就班,逐条揣摩。这好比盖图章,一般人签名是一笔一画这些,而盖章则只要往纸上按一下就行了,很显然,盖图章比一笔一画的写要快得多。一个神枪手在向目标开火时,不像一般射手那样,第一部托枪,第二步瞄准,第三步开火。他的瞄准和扣扳机动作也几乎是同步完成的,运用同步审视法审题,也是这样。 同步审视法要求简化审题程序,采用扫描的办法,对题目瞥一眼,立即就决定写什么,表达什么主题。

  比如写《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趣事》这个题目,按常规审审的程序是:

  1 这道题写作的对象是:事。

  2 这道题写作的范围是:一件事。

  3 这道题取材的范围是:身边的事。

  4 这道题题旨的中心是:有趣的事。

  5 这道题的文章体裁是:记叙文。

  通过以上程序的思考和分析,然后再归纳总结,得出结论:用记叙文的形式,写一件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有趣的事情。 但审题还没有完结,还必须继续思考第六的更重要的问题:什么是有趣的事?所谓“有趣的事”,就是指能给人以新鲜感等式,也就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事。这样的事,一般说来有点出人意料之外,情节比较曲折,甚至有点富于戏剧性。但是光有趣还不行,还必须有意义,能给人以启迪和教育。分析到这里,审题的过程才算完成,最后的结论是:用记叙文的形式,写一件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们喜闻乐见的而又有意义的事。这样的审题方法,虽然对题目把握得比较,但是程序太繁琐,费时太多办事,不符合“快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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