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09年高职招生章程
总 则
为了做好我校高职2009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保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条: 学校地址:蛟桥园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庐山中大道双港路口;枫林园位于南昌市昌北枫林西大街632号;麦庐园位于南昌市昌北玉屏大道。
二、录取规则
第四条: 按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顺序投挡,不设级差。
第五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同等条件对待。
第六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清的原则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不考虑总分因素,由计算机自动作退档处理。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排序。
第七条: 我校高职艺术类2009年开设园林技术和酒店管理二个专业。园林技术录取美术类考生,酒店管理专业录取音乐表演类考生。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地艺术联考获得同批次艺术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八条: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三、收费标准
第九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人数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五、其它
第十一条: 我校高职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由我校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学生根据专业分别安排在我校麦庐园校区、枫林园校区。
联系电话:0791-3891304
网 址:http://zyjs.jxufe.edu.cn E-mail: jgzy6789@sina.com
江西财经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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