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全国统考 关于完善高考制度的16个建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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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省进行配额

  仍以省为单位进行高校计划名额分配,这种配额或配比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合理化调整。

  8.考生可平行志愿申报不超过7所高校,各不超过5个专业志愿

  考生在第二次高考结束获知成绩后于4月开始填报志愿,共可平行志愿申报不超过7所高校。这里需要说明“平行”的两方面含义:一是,不超过7所平行志愿高校,对高校前期录取而言是平行的,但对考生而言并不平行,因为考生一般实际存在着志愿的先后,所以考生在填写时要区分这7个填报的志愿的先后顺序。做出这种区分的目的在于,当出现多个高校录取同一个考生时,电脑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即时决定志愿靠前的高校,而不出现一个学生接到多所高校录取通知再做抉择影响高校学位的及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并避免造成一些考生错失当年就读机会的情况。

  二是,志愿面前不对高校做出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的区分,这是“平行”的另一重要含义。

  对每所志愿高校可分别填写不超过5个专业志愿,区分先后。可填写专业服从调剂。

  9.不设投档线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志愿及全部科目成绩、个人综合材料(均为电子稿)发往省招办或指定的负责部门, 省招办负责汇集所有考生志愿和材料,并留底, 同时按每位考生志愿将申报材料(不包括考生高校志愿材料)转发给考生填报的各志愿高校,而无论考生考分多少。这就是考生档案的投递不受分数限制。考生能否被录取由高校根据下面所述的录取规则裁定。高校可对得到的考生数据按分数、专业等进行排列处理。

  考生申报的各科成绩可以是当前学年内两次高考中的每科成绩。

  10.高考成绩和考生个人综合材料共同作为录取依据

  考生个人综合材料包括个人社会表现、特长、个性、对申报专业的理解和经历、个人自述等;这些情况可与标准化考试不便考察的内容结合起来考虑,比如书面表达、口头表达能力等。 高校需对每位报考本校的考生个人综合材料评分,可采取由学校分类集体评议确定各考生具体分值的方式。民族等需要兼顾的因素可作为个人综合材料的一部分适当考虑。这项工作的工作量较大,但对于了解学生、方便学生报考,对于激励高校改进办学从而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具有积极意义。

  高校对考生申报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专业要求、学位可能等因素确定申报考生的适应性,决定候选名单。申报的材料中高考成绩一般作为主要依据,个人综合材料作为相对次要依据。本方案试行的第一年,高考成绩可占到录取权重的90%,下一年到80%,以后稳定在70%。另一部分权重即个人综合材料。考生高考成绩与个人综合材料得分之和作为综合成绩(总成绩),是高校确定是否录取考生的直接依据。

  11.允许高校录取很小比例的特招生

  对于个别考生个性材料特别优秀,表现出对专业等方面的特殊才能,以及满足高校的特殊需求者,可采取对其个人综合材料给一个超过满分的技术处理,提高其录取的几率。这需要学校特别研究批准,相关情况尽量事先规定,并在总体上控制在很小的比例内(例如占录取人数的2%)。对许可比例内的特招生须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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