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校长推荐是国际惯例还是制度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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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8日晚正式对外公布了此前流传甚久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部分地区中学校长的一纸推荐信一旦通过北大的审核,其推荐的学生便可不经(自主招考)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上述消息一出,质疑声便充斥网上。我认为,非此即彼、非好即坏的一分法思维是不足取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认为北大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让人不解的方面甚多。

  首先,“实名推荐制”并非面向全国各地的高中生,对象仅限定为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区、市)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这就令人费解了。看不出这样的限定有些什么“规律”——你说它歧视吧,它又包括陕西和新疆这样的西部地区;你说它势利吧,它又把大上海给排除在外;你说它公平吧,它又“理所当然”地把北京排在了第一……

  其次,凭名人和校长推荐,就可免试上大学,我承认这是国(境)外一些地方的惯常做法。但这是否就算“国际惯例”?我倾向于认为,这只是一种“非常”的补救性措施,而非“正常”的制度性安排,是一种制度“例外”,而非一种制度性的安排。而最重要的是,即便这是“国际惯例”,在国外行得通,那么具体到中国,这些年,教育腐败的案例频出,北大有什么过硬的措施防止有推荐资格的校长不弄虚作假?

  最后,不是全国所有的中学校长都具有推荐资格。收到申请后,北大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将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还要分配推荐名额。既然是“非常措施”,要“不拘一格降人才”,那么,这又跟学校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何干?要论办学条件和生源质量,北京市肯定会近水楼台先得月。如此而为,只怕“北京大学”真的会越来越像“北京的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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