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浙江万里学院,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8号,邮政编码为315100。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的地址为宁波市邱隘回龙,邮政编码为315101。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876,浙江省代码为014。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有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被教育部定为国有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试点单位。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
第四条学校地处宁波,占地1400余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分设钱湖、回龙等校区。校园风景优美,教学设施完善,获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学校”、“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地方院校新闻传播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和“浙江省计算机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单位”。拥有2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教学团队、1个国家创业教育实验区、1个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业、11门省级精品课程及5个市级重点学科、7个市级重点专业、1个市人才培养基地和1个市社科研究基地。承担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多部教材被列为“国家十五规划教材”。学校现有基础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36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外国留学生2万余人。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新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部分课程在教学中使用英语(论坛)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九条 体检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无其他特殊要求。
第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各省(市、区)默认投档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不提取其他志愿、补报及降分考生档案)。具体程序为: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论坛)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省在满足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