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我校按1:1.05的比例进行投档。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8052238 88052239
(2)传真:0574-88052238
(3)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
(4)E-mail地址:dhyzsb@dhyedu.com
(5)院校网址:www.dhyedu.com
学校招生负责人 林长兴 学校负责人 孙惠敏 (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