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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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2009年学费为本科生理工类(除工商管理)专业每年10,000元;文史类、工商管理专业每年8,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

  第二十条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名称具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学校奖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各系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三条 网址:www.kdhj-edu.net 邮箱:kdhjzb@163.com

  电话:029-38114703, 传真:029-38114322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南郊陈梁路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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