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渠道,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0年,我院继续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招收保送生,有关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志于从事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和涉外经济、文化、法律工作的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被推荐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在校各科学习成绩优秀,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资格名单范围内。
3、被推荐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4、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英语方向)、法语专业(零起点)、日语专业(零起点)限招英语考生,法语专业(高起点)限招法语考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1、人数:30名
2、专业:英语专业15名,翻译专业(英语方向)5名,法语专业8名(高起点4名、零起点4名)、日语专业2名。
三、有关要求及安排
1、各生源中学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根据我院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各有关中学按要求如实填写《外交学院2010年保送生报名表》,在《报名表》贴照片处须粘贴考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加盖中学骑缝章,并于12月20日前将该校考生《报名登记表》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由中学统一寄至我院招生办。
3、考生须于2009日12月31日上午8:00-9:00到我院医务室体检,体检当天需空腹(在外单位体检无效),同时缴纳体检费40元。
4、考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12月31-2010年1月1日,考试地点为外交学院,英语、翻译专业、法语、日语专业(零起点)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英语口试、语文。法语专业(高起点)考试科目为法语笔试、法语口试、语文(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我院依据外语笔试、语文两科总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为主要依据,适当兼顾男女比例的原则择优录取。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外语笔试、语文各为100分,外语口试为5分制。
四、生源学校名单
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西校区、武汉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
五、本办法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交学院2010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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