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学校并列名次的考生将全部投档,各批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对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分别单独提前投档。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关键词 加分政策
加分须先公示
分值不得累加
以下是高考加分政策,考生们可以仔细核对,看自己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①省赛区竞赛是指:(a)全国高中数学联赛;(b)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赛区);(c)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赛区);(d)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e)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②全国决赛是指:(a)中国数学奥林匹克;(b)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c)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d)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e)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6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全省统一认定。
市招办老师解释称:除上述认定对象以外,在其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6名及其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测试。未经统一认定测试或认定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体育类考生不享受该款政策加分。
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要说明的是,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而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必须在考生所在地和“浙江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考生,只能取其中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考生提供加分证书或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6月7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