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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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对农业科技具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

(4)热爱生命科学,立志从事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研究;

(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或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推荐;

(6)在语言文学、美术创作、体育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

(7)在文艺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长。其中:器乐类、舞蹈类须获得五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声乐类和播音主持类须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8)在科技发明上具有一定特长。高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2.招生范围:湖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吉林、辽宁、甘肃等26个省(市、自治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6日-12月25日。

2.报名方式: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3.提交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学生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3)《个人陈述》;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专利、作品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连同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与报名申请表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及报名号),一并邮寄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严格审核申请人书面材料,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09年12月30日前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四、考核

1.符合报名条件1~6条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参加笔试考核。考核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测试四个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知识面,不需考前准备。成绩计算办法为总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考共150分,综合素质测试150分,考务费为200元。

2.符合报名条件第7条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须来校参加文艺特长测试,除钢琴外,考生测试时自备乐器,考务费为60元。

3.符合报名条件第8条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须来校参加面试,面试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考务费为60元。

4. 考核时间: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

5.考核地点:除在本校设立考点外,还将在湖北省荆州市、襄樊市及山东省泰安市设立考点,参加文艺特长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

五、录取

入选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审、体检合格。

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学生,学校将按以下情况予以录取:

1.学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投档资格线,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化学或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报考我校生物学基地班或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录取。

2.学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报考我校生物学基地班或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录取。

3.学生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投档资格线,报考非基地班专业,学校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学生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农科类专业,学校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5.学生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投档资格线,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六、监督机制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学校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和入围学生名单。

七、联系方式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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