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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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二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的学生;

  2.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能力突出的学生;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5日

  2.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本科招生网网址:

  教育网:www.zs.uestc.edu.cn (点击进入)

  电 信:www.uestczs.net (点击进入)

  原网通:www1.uestczs.net(点击进入)

  (2)寄送材料

  将打印表格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并于2008年12月7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申请材料包括:

  a.《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b.《中学推荐表》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d.个人陈述

  e.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f.1寸免冠近照一张

  三、选拔

  1.初选

  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名单,考生可于2008年12月12日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选结果。

  2.测试

  (1)测试时间

  2009年1月3日

  (2)测试地点

  a.四川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b.河南郑州

  c.吉林长春

  学生报名时自行选择测试地点,测试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测试内容

  a.笔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此次选拔所有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请考生注意时间节点,及时查询有关信息。

  3.录取

  (1)我校以考生笔试成绩为主,择优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各省级招办备案,并通知中学公示。

  (2)入选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对入选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电子科技大学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线下降30分的优惠政策,但降分后分数不低于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4

  招办电话:028-83203703、83202334、83203702

  六、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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