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亚心网报道,5月15日,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全疆迄今为止的“高考(论坛)移民”受贿、行贿串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杨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某在担任阿勒泰市公安局巴里巴盖派出所代理所长、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不符合在新疆落户条件的河南临颖县学生办理假户籍,非法收受他人141.5万元。
同时,杨某之妻付某非法收受他人41.9万元;原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科教高中副校长吴某,非法收受他人40.6万元。以上3人均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杨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付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吴某因自首,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李某和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分别给予国家工作人员35.3万元和14.95万元,均构成行贿罪。因两人主动提供重要线索,系重大立功表现,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陈某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主犯杨某和被告人李某均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