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大纲:理综(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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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基础

1.了解有机化合物数目众多和异构现象普遍存在的本质原因。

2.理解基团、官能团、同分异构体、同系物等概念。能够识别结构式(结构简式)中各种原子的连接次序和方式、基团和官能团。能够辩认同系物和列举异构体。了解烷烃的命名原则。

3.以一些典型的烃类化合物为例,了解有机化合物的基本碳架结构。掌握各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炔)中各种碳碳键、碳氢键的性质和主要化学反应。

4.以一些典型的烃类衍生物(乙醇、溴乙烷、苯酚、甲醛、乙醛、乙酸、乙酸乙酯、脂肪酸、甘油脂、多羟基醛酮、氨基酸等)为例,了解官能团在化合物中的作用。掌握各主要官能团的性质和主要化学反应。

5.了解石油化工、农副产品化工、资源综合利用及污染和环保的概念。

6.了解在生活和生产中常见有机物的性质和用途。

7.以葡萄糖为例,了解糖类的基本组成和结构,主要性质和用途。

8.了解蛋白质的基本组成和结构,主要性质和用途。

9.初步了解重要合成材料的主要品种的主要性质和用途。理解由单体通过聚合反应生产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原理。

10.通过上述各类化合物的化学反应,掌握有机反应的主要类型。

11.综合应用各类化合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区别、鉴定、分离、提纯或推导未知物的结构简式。组合多个化合物的化学反应,合成具有指定结构简式的产物。

化学实验

1.了解化学实验常用仪器的主要用途和使用方法。

2.能绘制和识别典型的实验仪器装置图。

3.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了解实验室一般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4.掌握常见气体的实验室制法(包括所用试剂、仪器、反应原理和收集方法)。

5.综合运用化学知识对常见的物质(包括气体物质、无机离子)进行分离、提纯和鉴别。

6.根据实验现象,观察、记录、分析或处理数据,得出正确结论。

7.根据实验试题要求,设计和评价实验方案。

8.以上各部分知识与技能的综合应用。

化学计算

1.掌握有关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及确定分子式的计算。

2.掌握有关物质的量的计算。

3.掌握有关气体摩尔体积的计算。

4.掌握有关溶液浓度(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和物质的量浓度)的计算。

5.掌握利用化学反应方程式的计算。

6.掌握有关溶液pH与氢离子浓度、氢氧根离子浓度的简单计算。

7.掌握有关燃烧热的简单计算。

8.以上各类化学计算的综合应用。

三、物理

(一)能力要求

高考把对能力的考核放在首要位置。要通过考核知识及其运用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但不应把某些知识与某种能力简单地对应起来。

目前,高考物理科要考核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理解能力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能够清楚地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达);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推理能力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能够独立地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能够把一个较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必要时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实验能力能独立完成“知识内容表”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能灵活地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

(二)考试范围和要求

物理要考查的知识按学科的内容分为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及原子和原子核物理五部分。详细内容及具体说明列在本大纲的“知识内容表”中。

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知识内容表”中用罗马数字Ⅰ、Ⅱ标出。Ⅰ、Ⅱ的含义如下:

Ⅰ。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它们。

Ⅱ。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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