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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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上海音乐学院

  二、校址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17名;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20名;艺术类专业招生人数为全国统招计划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1、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人数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投档比例:上海地区不超过105%,其他地区不超过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院校的投档分数线]。进档考生所填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院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虽愿意调剂但分数偏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均需本院校考专业合格。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本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上海生源(除郊区以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4376411,64315846

  十三、投诉电话纪律委员会办公室:021-64317667

  十四、网址http://jwc.shcmusic.edu.cn/Html/zhaoshengbangongshi/bkszsxx/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十六、其他须知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一年级课程在复旦大学杨浦校区就读,二年级起回本院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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