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08年高考报名本月24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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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行安排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王冠兴)今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4日至30日。报名地点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站。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常住户籍在山西省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体育(文)类、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其中,报考艺术(文)类和体育(文)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报考艺术(理)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

  2008年继续实行高考报名社会化,凡符合报考条件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考生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数码摄像费,并进行数码摄像。常住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职工,及随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的子女,确需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征得工作及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办理借考手续。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中,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向户籍和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才可以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借考。凡我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统一在我省报名。

  往届生不得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已报名的,各县(市、区)招生办要以适当方式公示,如果发现违规报名的行为,要取消报考者当年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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