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提醒:高考生务必分清两类通知书

浏览 7

北京地区民办普通高校现有15所

  本科院校 北京城市学院(兼有专科)

  专科层次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吉利大学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本科层次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独立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北京二外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高考成绩出炉,民办高校又将迎来招生高峰,市教委近日发布通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

  民办高校通知书分两类

  据介绍,北京市民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规定,考生参加当年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后,由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学校寄发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另一类是由民办高校自行组织,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由学校寄发的非学历教育学习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凡是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除由学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外,另有省级招生部门颁发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没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只有录取通知书的,仍属体制外招生。

  三种方法鉴别录取通知书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的鉴别方法:

  ■ 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 拨打1606789或96000169,查询录取结果。

  ■ 与当地区县招办联系,查询录取结果。如录取学校、专业等信息与录取通知书相同,则通知书内容真实有效。

  凡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均不能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市教委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识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界限,明确就读学籍身份。

  根据相关规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面向学校所在地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为教学内容,也可开展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

  2010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共68所。家长可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jedu.gov.cn/)和指定的北京民办教育网站(http://www.bpedu.org.cn/)上查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