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炉的 “全国高考加分研究报告”指出,高考加分在许多地方成为社会管理的手段之一;高考加分泛滥,高考加分呈现“三集中”特征,即向区域内的相对发达地区或中心城市,以及少数中学和个别项目集中。 (中国青年报7月28日)
这可能是目前为止,媒体发表的最详细的一份高考加分研究报告了。但数据详实的高考加分研究报告,读来却不令人震撼。这不是研究报告做得不好,而是研究报告揭示的问题,其实都是老问题,在此前媒体的报道中,加分泛滥、加分黑幕就已经揭露。这次,可以视为一次集中火力的“炮轰”。
在高考加分问题上,媒体很着力,年复一年、锲而不舍地报道,以至于给人“炒冷饭”的感觉,同时,也让人们越来越无奈——怎么媒体这么报道高考加分的问题,可加分问题没有减少却反而增加呢?舆论监督究竟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去年,中青报就曾报道浙江的航模加分存在权势交易嫌疑,当时不少评论要求当地教育部门严肃查处,以给考生公平公正的高考环境,然而,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的应对,让大家“倒吸一口冷气”——在随后进行的高考加分公示中,政府部门对公示项目进行“瘦身”,只公布考号、考生姓名、加分项目、加分分值4项,让每个看到公示的人,根本不可能根据公示信息去提出质疑。
媒体对高考加分丑闻的持续报道,与地方政府不为所动,依旧故我的态度,勾画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生态。
其实,具体的改革措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合理的教育决策机制。一切由行政领导说了算(其间象征性地听取意见),这就导致高考加分项目的随意化、高考加分的权势化以及高考加分丑闻的顽固化——任你怎么批评,当地领导一句话,不要理睬,就拿它没撤。
这样的教育决策机制一天不改,它所带来的问题,就不可能消除,反而会加剧——哪怕今天某个加分项目被取消,很有可能过不久,由于某种现实利益因素,又会被恢复——笔者发现,在我国已经启动实施的教改《规划纲要》中,提到的改革措施不少,然而,具有“龙头”意义的改革,却很少涉及,这就是怎样约束行政部门的权力,怎样改革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怎样建立民主、科学的教育决策机制。在现有 《纲要》文本中,教育行政部门实质拥有完全的教育改革主导权,这难免让人忧虑,行政部门能在改革中,自动约束自身的权力,自动归还本属于学校的教育权和学术权,自动给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参与教育决策的权利吗?
有人说,建立这样的教育决策机制,工程庞大,千头万绪,十分困难。笔者不以为然。当前每一个教育事件,都可以开启这样的教育决策机制构建。就拿高考加分来说,就可以建立一个有各方力量参与的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加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进而制订初步的改革方案,这一改革方案,要提交人大听证、审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人大具有监督执行、问责的权力。这一过程,就可建立重大教育决策由人大机构主导的基本机制,同时,促成社区教育委员会、学校教师委员会、学生委员会的形成。有了这样的基本教育制度,才不会陷入一个又一个教育事件的纠结与迷茫中。
高考加分丑闻年年有 症结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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