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二级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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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是指身体完整性受到严重损害或功能严重障碍。重伤的具体标准包括肢体残疾、外貌破坏、听力丧失、视力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其他对人体健康的严重伤害,包括一级和二级重伤。那么,重伤二级鉴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颅脑及脊髓

1、头皮缺损总面积大于75.0 cm。

2、颅骨开放性骨折伴硬膜破裂。

3、有颅腔内骨折或粉碎性骨折的症状和脑压迫的迹象应手术治疗。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5、颅底骨折、面神经或听神经损伤引起的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6、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症状和体征。

7、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的脑挫伤(裂伤)。

8、颅内出血,有压迫脑的症状和体征。

9、具有神经症状和体征的外伤性脑梗死。

10、外伤性脑脓肿。

11、外伤性脑动脉瘤应手术治疗。

12、创伤性迟发性癫痫。

13、外伤性脑积水应该通过手术治疗。

14、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15、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16、外伤性尿崩症。

17、单侧麻痹(肌力低于3级)。

18、脊髓损伤引起的严重肛门失禁或严重排尿困难。

听力

1、单耳听力损伤(> 91 dB HL)。

2、一只耳朵听力受损(> 81 dB HL),另一只耳朵听力受损(> 41 dB HL)。

3、耳听力受损(> 81 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4、双耳听力障碍(> 61dB HL)。

5、双侧前庭平衡丧失,睁眼行走困难,肩并肩站立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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