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规范认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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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作为一种区别于依从的社会规范接受水平,具有下列特点。

一、认同具有自觉性

偶像认同是出于对规范的体现者(榜样或偶像)的崇拜或仰慕等趋同情感而发生的。价值认同是出于对规范本身的必要性认识而产生的。无论是偶像认同还是价值认同均出于主体自愿。因而,认同区别于依从之处,在于个体的遵从行为是有其认知或情感依据的,而不是对外部情境或权威命令的直接或间接压力的屈从。正如阿伦森所说,在认同过程中,个体能逐渐相信自己所采取的观点和准则,虽然这些观点和准则还没有形成信仰。这种内部动因的存在,决定了认同行为并非盲目依从,而是一种自觉行动。

二、认同具有主动性

无论是偶像认同还是价值认同,由于认同的发生是受主体内部认知因素与情感因素的驱使,而非奖励或惩罚等外部压力。因此,认同行为有其内在驱动机制,是主动发起的,有选择性的,而不是被动地取决于情境。事实表明,认同的愿望越强烈,认同的意义越明确,认同行为就越主动。例如,当孩子们认同了赖宁的勇敢顽强时,就会在困难面前表现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表现出高度的主动性。

三、认同具有稳定性

由于认同是建立在对榜样或偶像的情感趋同或对规范本身的必要性认识基础上的,这种个体内部的因素不会随情境而改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认同行为不受情境影响,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例如,当个体认同了张海迪的刻苦学习精神,并认识到知识经济社会不学好本领就无法生存的道理时,无论老师、家长是否在场,都会发奋努力学习。

(责任编辑:z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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