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选择目标行为,就要首先分析儿童青少年问题行为产生的背景线索,也就是说与问题行为出现相联系的前期情境是什么?一旦辨清了这些情境线索,下一步就要决定儿童的问题,对儿童的问题进行评价。这种评价信息可以通过对儿童、对家长、对教师的访谈得到,也可以通过直接观察、进行测验、角色扮演和儿童的自我反省获得。这其中,儿童访谈是一种很重要的方法。这是因为它有助于我们辨别潜在的目标行为,而且可以通过随后的观察进行检验。与教师和家长的访谈,有助于了解他们参与干预计划的意愿;观察数据对于建构儿童行为的一般模式;测验则能提供儿童在目标行为上的表现;角色扮演是对儿童实际观察的一种替代性补充。
当我们通过行为评价了解到拟改的一组行为之后,接着的问题是哪些目标行为具有最大的社会显著性呢?库波等人认为以下几点应重点考虑:首先,学校学家应考虑对目标行为的改变是否真的有利于儿童、青少年。经常地,在干预过程中,我们所选择的目标行为是来自于教师或家长的意愿,而并不是儿童自身的真正问题。例如,也许教师认为一个儿童的活动过度,需要矫正,但对于提高儿童的阅读成绩而言,可能改变其阅读困难更有效,因为也许是因为阅读困难才导致了儿童的活动过度。
其次,应考虑目标行为是否与儿童的年龄相适应。在很多情况下,对儿童、青少年的行为要求是以成人的标准和期望为依据的。在行为目标的选择上,一定应选择那些必须改变的行为。如果干预程序涉及对行为的消退和排除,那就必须选择一些适应性的行为来代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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