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历年来,中央一号文件都起着风向标作用。文件中提到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
保留乡村风貌,既是对乡村发展历史的传承,更是对乡村特色风貌的尊重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带有民族特色、地域风情、文化韵味的传统古村落,伴随挖掘机、推土机的轰鸣声渐渐消失,留下的只有人们的一声叹息。曾经那走村串户的人情味儿,傍晚炊烟袅袅的烟火气,以及小河边鸡鸭成群的乡土气息,许多已逐渐湮没于岁月的长河中。
乡村振兴,顾名思义就是在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释放乡村活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就要求我们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既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为乡村发展赋能提质,又要有所“扬弃”,保留最具有原汁原味的乡土气息,让农村发展不“变味儿”,不“走样儿”,不“掉色儿”。
推进乡村振兴,要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乡村振兴不应仅停留于衣食住行方面的改善,还应注重乡土实际,挖掘乡村特有的历史文化资源,把“村味儿”同现代化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达到“内外兼修”,与时俱进,真正释放乡村发展潜能,创造更为优质、宜居、富足的乡村乐园。
捡拾起遗落在乡间的碎片文化,全面杜绝大拆大建,有条件地对部分村落风貌进行深度还原,才能让当代人既能了解乡村发展历史,又能记住最原始的乡愁,品味难以替代的“村味儿”,从而进一步发挥乡村振兴在社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独有的乡村力量。(文/王浩铭 蔡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