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的产品为应纳增值税产品,增值税率为17%,产品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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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的产品为应纳增值税产品,增值税率为17%,产品销售价格中不含增值税额。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笔结转。甲公司2004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销售价款20万元,产品成本12万元。产品已经发出,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甲公司在销售商品时,已知乙企业资金周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乙企业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甲企业还是将商品销售给了乙企业。(2)委托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协议价格20万元,产品成本16万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丙公司已将代销的该批A产品售出80%。(3)收到丙公司按售价10%扣除的手续费后的金额存入银行。(4)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B商品10件,每件售价2万元,每件成本为1.6万元,同时回收同类旧商品10件,每件回收价0.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收到扣除旧商品价款后的款项存入银行。(5)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丁公司销售C产品一批,售价10万元,产品成本6万元。合同约定丁公司分4年等额付款。当年收到第一笔款项,已存入银行。(6)收到乙公司D产品退货20件。该退货系甲公司2002年售出,售出时每件售价0.2万元,单位成本0.15万元,该货款当时已如数收存银行。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项,退回的D产品验收入库,并按规定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退货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计提长期债券投资利息2万元,本年溢价摊销数为0.2万元。该债券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企业债券。(8)计提已完工工程项目的长期借款利息1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发生的管理费用2万元,营业费用0.6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1万元。 要求:(1)编制甲公司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除“应交税金”科目外,其余科目可不写明细科目)。(2)计算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和本期应交所得税。

参考答案:

(1)编制会计分录 ①借:发出商品12 贷:库存商品12 借:应收账款3.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②委托丙公司代销A产品: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16 贷:库存商品16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18.72 贷:主营业务收入16(20×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2.8(16×80%) 贷:委托代销商品12.8 ③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17.12 营业费用1.6 贷:应收账款18.72 ④以旧换新销售: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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