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妇科学是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医临床学科中最具治疗优势和特色的学科。标准化是制约中医妇科学学科发展的重要因素,迫切需要在继承传统、吸收现代研究成果、应用现代科研方法的基础上,研究和制定具有中医药特色、科学性强、严谨规范、能够被行业内实际应用、行业外广泛接受和认可的诊断标准及辨证治疗指南,以指导中医妇科临床,促进妇科医疗、科研、教学工作的规范和事业的发展。
《中医妇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建立,有利于对妇科疾病进行科学规范的辨证施治,对建立和完善中医妇科临床医学技术规范,促进中医评价方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起到示范性作用;对规范中医临床学科的医疗业务和管理工作,避免医疗纠纷和医疗风险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诊疗指南的工作列为中医药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指南》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实施,中华中医药学会妇科分会第三届委员会承担编写工作。《指南》于2007年立项,肖承悰教授负责,杜惠兰、刘雁峰教授负责组织实施。《指南》分为月经先期、月经过多等44个部分。起草单位包括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等24家。
《指南》采用了文献研究、专家调查的研究方法。文献研究的资料来源包括书籍类文献和报道性文献,制定了研究文献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采用系统评价的分析方法。根据文献研究结果设计专家咨询表,先进行预调查,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调查问卷。采用德尔菲法进行两轮专家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国24个单位的30~50名中医妇科专家及部分中西医结合妇科专家。调查内容包括专家对《指南》44个疾病的术语、定义、诊断、辨证和治疗的观点。回收专家咨询表进行统计分析,将专家共识超过60%的条目进行采纳,形成《指南》初稿。
2008年1月13日由肖承悰、赵红、刘雁峰等承担的《指南》中痛经、更年期综合征两种疾病的中医诊疗指南通过了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的终审。2008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听取了项目组对42个妇科病种诊疗指南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9年7月,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的直接领导下,在黄山启动了42个妇科病种的《指南》研究工作,对编写内容进行了分工并提出具体要求。2009年11月在广州对参加《指南》研究的专家进行了中医药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为加强质量控制,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4月在北京、合肥对《指南》研究中存在的研究方法和数据统计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研讨,规范了研究方法和手段,统一了统计方法和结果的取舍标准。
2010年6月,在石家庄召开了《指南》42个病种初稿编写研讨会,针对初稿编写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规范和修改,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中华中医药学会妇科分会的部分常委、在杂志发表过标准化研究论文的部分作者以及部分中西医结合和西医妇产科专家等。征求意见的方式包括网络和会议。2010年7月在河北省承德市召开了《指南》44个病种行业专家论证会,聘请了32位中医妇科和部分西医妇产科专家,在充分吸纳行业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指南》,于2010年8月上报中华中医药学会,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召开中医标准化项目终审会对《指南》进行反复审查。
项目组主要成员肖承悰、杜惠兰、刘雁峰等针对审查阶段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反复认真的修改,经过10轮审查、12轮征求意见、13轮修改、12轮统稿,于2011年7月26日在北京通过了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终审,形成《指南》报批稿。《指南》于2012年7月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8月1日实施。2012年下半年和2013年初,对山东、黑龙江等21家单位进行了本《指南》研制过程及临床应用的培训。
《指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中华中医药学会和妇科分会将《指南》的建立作为一项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性工程,组织了全国一流的中医妇科专家研制和编写,保障了《指南》的研制水平。二是病种包括了妇科临床月经病、带下病、妊娠病、产后病、杂病等各类疾病中的常见疾病,涵盖了目前妇科临床(包括门诊、病房)就诊病种的95%以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中医药治疗特色和优势,使《指南》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三是研究方法先进,研究手段规范。研究制定标准,首先要确保研究方法的科学规范和研究手段的“标准”。《指南》对书籍类文献和报道性文献均制定了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对专家咨询问卷进行了预调查和正式调查,采用德尔菲法进行两轮专家调查,并对《指南》初稿召开会议进行修改、规范,采用统一的统计处理方法,并加强《指南》研制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使本《指南》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四是对全国21家单位培训后得到的初步反馈显示,《指南》具有较好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