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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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 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 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d 主张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而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c项:因丙购买房屋时为善意,并不存在过错,无须对承租人乙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错误。
a项:《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虽甲、丙的买卖合同侵害了承租人乙的优先购买权,但承租人乙可基于”买卖不破租赁”而对丙主张承租权,其使用租赁房屋的利益并未受到侵害,订立租赁合同的目的并未受影响,故无权解除合同。故a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