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丙公司注册使用“小薄荷”商标的行为,甲公司不可以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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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丙公司注册使用“小薄荷”商标的行为,甲公司不可以提出( )。

A.注册商标争议

B.商标侵权诉讼

C.注册商标异议

D.冒充注册商标诉讼

参考答案:

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注册商标相似的法律救济手段。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异议程序是在商标注册完成之前提出。[法律,教育网/整理\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商标争议。如果丙公司使用的“小薄荷”商标存在不规范行为,可能会造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故甲公司可以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但丙公司使用“小薄荷”商标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正确答案是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