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d
本题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以及撤销权的行使期间a项:《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丙带小弟找甲,以甲女儿安全相要挟,甲基于恐惧将玉佩出卖给乙,构成第三人实施的胁迫行为,此时无论乙是否知道丙对甲实施胁迫一事,均不影响甲请求撤销与乙的买卖合同。故a项说法错误。b项: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认定为欺诈行为。而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认定为重大误解。简言之,欺诈与重大误解的区别在于:知假卖假构成欺诈,不知假卖假构成重大误解。本题中,甲不知祖传玉佩为赝品,属于重大误解,而非欺诈。故b项说法错误。c项:《民法典》第1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据此可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题中,直到2017年3月2日,甲女儿留学德国,甲才无了后顾之忧,所以胁迫行为终止之日为2017年3月2日,从此时开始起算1年除斥期间,撤销权的行权除斥期间至2018年3月2日,甲是在2017年3月10日就主张撤销权,除斥期间没有经过,法院应当支持。故c项说法错误。 d项:《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可知,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本题中,乙2017年3月10日方知玉佩为赝品,除斥期间为九十日,即至2017年6月8日届满。故d项说法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