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

21 查阅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借款合同不成立
b 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 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 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参考答案:

c

方某和李某缔结书面合同,方某是借款人,李某是贷款人,同时刘某作为抵押人和张某作为保证人也参与其中且在合同上签字。李某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但是李某将钱出借给方某,履行了主要义务,根据《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c项:保证合同成立,此时方某到期没有偿还借款,引起保证责任的产生。所以c项正确。
a项:错在借款合同不成立,借款合同因为履行而生效。所以a项错误。
b项:借款合同成立生效,方某取得100万是基于有效的借款合同,存在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b项错误。
d项:因为抵押合同生效,刘某有义务办理抵押登记。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