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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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参考答案:

ac

本题综合考查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以及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ab项:《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由此,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即取得继承房屋的所有权,而非办理完过户登记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