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校录取工作7月12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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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8日高考

6月9~10日回收高考试卷

6月10~22日高考评卷

6月10日~14日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6月25日发放高考成绩

6月28日~7月1日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

7月12日高考录取开始

8月28日高考录取结束

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专业)为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一)为办在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二)为办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一般本科院校,新组建的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第三批本科录取院校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分两个时间段录取,第三批本科(一)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含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第三批本科(二)为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

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院校为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部分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三批本科(二)之后、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进行;高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二)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省电大普通班,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艺术本科专业分三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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