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招生办了解到,伴随普通高校第二、三批录取工作的完成,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段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第二段录取工作将于8月开始。
从已结束的第二批次录取情况来看,参加本批次录取的院校是今年所有录取批次中最多、招生数量的一批,有50多所院校首次在我省招生,招生数量比去年同批次增加3400余人。尽管如此,该批次实际录取新生35611人,比原计划减少288人。
我省普通院校生源十分充足,除个别院校周转二志愿外,其它省属院校均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第三批即民办和独立学院本科批,招生计划总数为11442人。
第二段录取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凡第一段录取中落选考生可参加第二段录取,其中艺术类本、专科,体育类本科的落选考生,按规定可报考文史、理工类的学校和专业。参加第二段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仍执行普通本科最低分数线。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到原报名地招生办参加报名并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4日至7日。第二段录取的本科院校只按文史、理工两个科类组织填报志愿。专科设两个批次录取,即普通专科(高职)和民办专科(独立学院专科),志愿设置和填报办法与第一段办法和要求基本相同。在第二段录取中,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为平行志愿(原志愿卡相应的说明不再适用)。
在报名时间内,考生要按省招生办编辑出版的《普通高校招生指南》(下册)中的专科招生计划和8月初向社会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第二段本、专科各批次均不设院校调剂志愿栏,但专业志愿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未注明的均视为不服从。
第二段录取时间为8月9日至20日,录取工作仍执行第一段的照顾政策和录取办法,继续实行异地远程录取。本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10日至12日;普通专科(高职)批录取时间为8月14日至17日;民办和独立学院专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19日至20日。(记者 金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