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一直关注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等问题,江苏省在日前出台的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中,作出了详细说明。
江苏省2008年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只需参加7门必修科目测试。如兼报普通类,必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科目和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
专业考试分全省统考和学校单考
江苏省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艺术类招生院校的本科专业如与该省统考专业相同,可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使用省统考成绩;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专业的艺术类专业,如与该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对于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除外)如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满分410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满分300分。根据教育部要求,院校校考从2008年1月底开始,至3月20日结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从4月19日开始。该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仍以原始分计算。
填报志愿分平行志愿和传统志愿
江苏省2008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志愿设置形式与2007年基本相同,即体育类院校(专业)和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但将原来每批填报两所院校志愿改为只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考生在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时,要求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必修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录取办法分门别类
对艺术、体育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江苏省的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江苏省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方法如下:
一是美术类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二是音乐类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三是对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四是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专业校考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五是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的文化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在同分考生的处理上,江苏省也作了明确规定:在艺术类专业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在体育类专业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分数之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对于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的录取办法,江苏省规定,各批次艺术、体育类志愿录取之后,未被录取且兼报普通类的艺术、体育考生,如符合条件,即可参加所兼报的普通高校的录取,录取办法和普通类考生一致。